• 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 >> 研究中心概况 >> 共建单位权力和义务 正文
  • 共建单位权力义务

    作者:周志勇日期:2019年05月04日阅读量:

      


    一、权力

    (1)接受授牌“河南省装配式建筑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2)使用河南省装配式建筑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名字开展业务。

    (3)共享中心的信息资源和经授权或开放的研究成果。

    (4)作为中心进一步发展申报国家级中心的共建单位。

    (5)参与中心的日常会议和学术活动。

    (6)中心申报奖励、课题、知识产权的过程中,拥有署名权,拥有按比例获得奖金和课题经费的权利。

    二、义务 

    (1)遵守省里下发的关于本中心建设的各项管理规定,配合依托单位接受中期和期满考核,争取考核结果优秀。

    (2)配合中心各项会议和学术活动的开展,按比例承担一定的业务费。

    (3)真心支持本中心建设成为国家级工程中心的目标,并贡献智慧和力量。

     

     

  • 研究中心概况
    • Coypright 2019 河南省装配式建筑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 地 址:中国 开封 437必赢会员中心金明校区437必赢会员中心16B315室 邮编:475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