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教学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18年河南省教师教育课程改革研究项目集中结项工作的通知》(教办师〔2018〕150号)精神,现就2018年度我校河南省教师教育课程改革研究项目集中结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项范围
1、2017年河南省教师教育课程改革研究一般项目、立项研究项目。
2、2016年河南省教师教育课程改革研究的重点项目。
3、经批准同意延期结项的其他项目。
我校需结项项目见“附件1:2018年度我校需结项项目一览表”,请各单位务必通知到项目负责人。如不能按期结项,须由项目负责人写出延期申请,加盖单位公章,报教务处审批。
二、申请结项条件
1、已经完成立项时批准的项目《河南省教师教育课程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申请书》中确定的研究任务,最终成果形式与立项申请书或批准变更的形式相符。
2、最终成果由项目组成员共同完成,项目主持人作为第一署名人,不存在知识产权等方面的争议。
3、一般项目和立项研究项目最终成果的基本条件和要求:
成果形式为著作的项目,其最终书稿(打印稿)已经完成或正式出版;
成果形式为论文的项目,一般要求项目组负责人作为第一署名人在公开学术刊物(有国内统一CN刊号和国际标准ISSN刊号)发表论文1篇(含1篇)以上;
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的项目,一般要求研究报告不少于1万字,检测查重率符合要求,且有实际应用部门的采纳证明(注明采纳内容及价值)。采纳证明单位包括高等学校(不含院系和学校行政部门)、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教研部门、教师培训机构、中小学幼儿园等。
4、结项成果为研究报告和尚未正式出版的著作的项目,需经3名以上专家评审(至少有2名校外专家,高校专家均需具有正高级职称,中小学幼儿园一线专家需要有副高级职称或教师教育课程“双导师制”教师、教育硕士指导教师、承担过“国培计划”和“省培计划”的授课任务教师、河南省教师教育专家)。
符合以下条件的免于专家评审,不再填写结项审批表中相关栏目:
(1)成果以著作的形式已经出版;
(2)获得省部级及其以上成果奖励;
(3)提出的理论观点、对策建议等被省部级及其以上党政领导机关采纳(以正式文件为准);
5、公开发表或出版的项目成果需在显著位置注明“河南省教师教育课程改革研究项目资助”字样。
6、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和尚未正式出版的著作的项目要进行查重,检测查重率符合要求,且有实际应用部门的采纳证明。
各单位于2018年3月28日前将需要查新的研究报告统一发至437必赢会员中心教研科信箱:hndxjyk@126.com,由教研科汇总后发到河南省教育科学研究所查新工作站进行查新,查新结果将作为结项的重要依据。
三、提交材料要求
河南省教师教育课程改革研究项目申请结项者需提交以下材料:
1、河南省教师教育课程改革研究项目管理证书(教务处审核材料基本符合要求后,由项目组成员在教研科当场填写)。
2、《河南省教师教育课程改革研究项目结项审批表》1份(需要财务处签字盖章的栏目由项目组或相关单位到财务处办理,其他需要盖章的栏目由教务处统一办理)。
3、结项形式为论文的项目,需提交论文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要将发表的论文刊物封面、目录和论文正文的复印件装订成册;结项形式为著作的项目,需提交著作原件和封面、版权页、目录、后记复印件各1份,未出版的要将成果打印、装订成册;结项形式为研究报告的项目,需提交研究报告正文打印件1份,正文一律用4号宋体字,要将研究报告与相关阶段性成果、采纳证明原件装订成册。
4、其他相关材料(相关论文著作、领导批示、获奖情况及被决策采纳等的证明文件)。
5、以上材料须A4纸双面打印或复印,左侧装订。任何一种形式的成果,报送时均须加装封面、目录,后附项目申报时的《立项申请书》复印件;封面应填写项目名称等信息,封面左上方注明:****年度河南省教育厅教师教育课程改革研究项目。
各单位应于2018年3月28日前,将《河南省教师教育课程改革研究项目结项审批表》、《河南省教师教育课程改革研究项目结项统计表》及研究报告等相关材料的电子版发送至教研科信箱hndxjyk@126.com,同时按照上述要求将纸质结项材料交教研科(每个项目一个档案袋,结项审批表封面贴于档案袋正面)。
附件1:2018年度我校需结项项目一览表
附件2:河南省教师教育课程改革项目结项审批表及结项统计表
附件3:《关于开展2018年河南省教师教育课程改革研究项目集中结项工作的通知》(教办师〔2018〕150号)
教务处
2018/3/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