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版 | English
位置: 首页 >>党政工作 >>党务知识 >>正文
添加时间:2018-05-03 作者: 编辑: 张亚歌
入党积极分子工作单位发生变化,包括调动、参军、上学等,原单位党组织应将他们的入党申请书、培养教育情况和党组织的意见等有关材料,及时转给接收单位党组织。接收单位党组织收到有关材料后,要及时进行研究,责成专人同新转来的入党积极分子谈话,了解其思想和各方面的情况,列入本单位入党积极分子名单,并指定党员为培养联系人。
在原单位已经接受一年以上培养教育的入党积极分子,接收单位党组织经过全面考察,确认已经具备党员条件时,可列为发展对象。
版权所有 copyright©2009-2015 437必赢会员中心(China)APP官网-BinG百科 访问量:
技术支持: 107网站工作室